案例,spss,数据分析

论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


全文字数:10000字左右  原创时间:<=2022年

【内容摘要】

论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

我国一直缺少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律作为范例指导,不动产的登记范围散乱不集中,登记类型零碎残缺;登记机构及其登记簿册五花八门,问题突出;登记查阅制度也没有建立。这样混乱无序的不动产分散登记制度,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既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不动产权利,又不能维护市场的交易安全,可谓是弊端重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初步建立,但是这两部行政法规只是一个暂时的过渡性规定,并不是正式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律,其中有很多缺点和不足。统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有着充分的法理基础和域外经验实践的支持。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实现登记的范围和类型、登记机构及登记簿册、登记查阅制度全方位的统一。只有从这几个方面入手,方能逐步解决长期以来不动产分散登记产生的问题以及遗留下的弊端,最终真正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不动产统一登记。

关键词:不动产,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物权

 

*若需了解更多与协助请咨询↓→[电脑QQ][手机QQ]【数据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