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研究
当代社会人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雇主的人员流动日益频繁,雇员在离开原用人单位后,利用原雇主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为他的新公司谋取利润,因为商业行为具有公开性和流动性的特征,从而导致保护商业秘密变得十分困难。竞业限制之所以存在,其产生于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需求下,其存在的意义在于保护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稳定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我国关于竞业限制发展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全面,对于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期限、补偿制度都还有待完善。在日后的法律规定中明确界定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灵活的规定限制期限以及对补偿制度进行具体化规定,完善不足之处,从而更好的发展竞业限制制度。
关键词:竞业限制主体,合理范围,竞业限制期限,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