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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


全文字数:8500字左右  原创时间:<=2022年

【内容摘要】

论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证据交换:又称证据开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后到开庭前的这段时间内,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到指定的地点在指定的时间将各自准备在法庭上使用的证据彼此交换、互通有无的制度。证据交换制度是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其核心制度。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发源于英美法系,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显示出其独特的价值。我国也建立了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但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刚刚建立,相关配套的法律程序亟待构建。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在实际的司法操作实践中任然存在着很多缺陷。所以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的研究,对于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发挥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应有的价值功能以及民事诉讼的改革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证据交换 公平正义 诉讼效益 缺陷 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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