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框架下地方税体系构建研究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以营业税为主体的地方税体系将不复存在。面对这一改革的彻底实施,地方政府的税收将来自何处,倒逼地方税体系的重新构建以及政府间关系的重新思考,党的十八大明确中提出"构建地方税体系”的要求。十三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并且是十三五的重点目标。所以在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地方税体系,是现阶段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对地方税体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问题形成的原因以及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对策建议进行研究。研究发现地方税体系发展到现在虽然已经历经20余载,但仍然存在分税制发展不深入,地方主体税种功能缺失、地方政府财政缺乏、税收立法集中在中央、征管难度大等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全面实行营改增,一方面由于法律化偏低以及分税制没有在省以下推进;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尽快寻找新税种,深化改革,赋予地方立法权,提高征管效率。在深化分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研究我国地方税体系构建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分税制 地方税体系 营改增 主体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