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教唆犯在立法与司法实践
教唆犯理论在刑法界没有统一的标准,十分深奥,晦涩难懂。一直以来都放在共同犯罪中讨论,是一种特殊的种类。本质与属性问题是解决其他问题的中心,我国在教唆犯本质和属性上认知存在多种理论,教唆犯处于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时产生很多问题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缺陷,亟待解决,所以需要查找中内外对于教唆犯理论的资料,通过比较不同学派的学说,参考与教唆人有联系的文献,分析现在国内外不同学者对教唆犯罪属性与本质的认识,在教唆犯属性与本质、概念、成立要件、未完成各种形态以及定罪量刑等方面有更加清晰地认知,指出我国教唆犯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缺陷并且对补充教唆犯刑法规制提出自己的见解。提倡取消总则内与教唆犯相关规定,在分则内增加教唆罪名。真正处理教唆犯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力求符合刑法法条精细化和法律体系逻辑和严谨的要求,推进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关键词:教唆犯性质,教唆犯缺陷,教唆罪